“酒”思不改 二次酒驾又被拘

2016-3-28 11: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1|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切实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平顶山支队多措并举,将酒驾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力夯实酒驾整治工作成效。3月15日晚,平顶山支队鲁山交警大队查获一起二次 ...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切实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平顶山支队多措并举,将酒驾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力夯实酒驾整治工作成效。3月15日晚,平顶山支队鲁山交警大队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2016年3月15日晚,鲁山交警大队民警在鲁山县城望城路设卡执勤严查酒驾,当晚21时1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豫DXXXX2小型客车沿望城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昊盛源小区西200米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100ml,驾驶员康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将康某的信息输入交管平台时发现,早在2014年12月18日,康某在鲁山县鲁平大道与墨公路交叉口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鲁山县交警大队查获,并被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这次,康某有因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鲁山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康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

    平顶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不要抱侥幸心理,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编辑: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