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大队强化春季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2016-4-12 10:5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7| 评论: 0

摘要:   为切实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安全通行秩序,兰考大队狠抓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出行。一、源头管理。一是主动 ...

  为切实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安全通行秩序,兰考大队狠抓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出行。

    一、源头管理。一是主动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对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对车辆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排查,确保排查登记不漏一车、一人。二是重点排查驾驶人准驾资质、校车安全性能状况等,坚决不允许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凡车况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隐患整改。组织民警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及校园周边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方位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各处隐患进行汇总上报。二是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停靠点进行详细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停靠点周边的交通秩序以及交通设施、标志牌进行全面的完善,保障校车停靠区域内交通秩序的安全稳定,保障学生平安出行。

    三、路面管控。针对各个学校校园周边道路学生流、车流密集,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容易引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特点,增加早中晚高峰期上路执勤,特别是重点加强了学校周边路口执勤力量,加大对超速超载行车、无牌无证车辆和违法占道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力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四、违法治理。重点查处校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拼装和改装车辆、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车辆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超员违法行为的,坚决做到一律卸客转运,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对拼装和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坚决扣留机动车并责令其解体或拆除非法装置;对接送学生非机动车违法的,本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坚持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道路的停车管理。

    五、宣传教育。一是按照分包责任制,安排民警分期、分批组织校车车主、驾驶人召开专题会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坚决杜绝超员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广大家长,不雇用无资质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动员广大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监督,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编辑: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