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高速支队四大队行政拘留一名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

2016-4-20 09: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2| 评论: 0

摘要: 为加强涉牌涉证等严重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高速支队的工作部署与要求,高速四大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期间,查获一起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

为加强涉牌涉证等严重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高速支队的工作部署与要求,高速四大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期间,查获一起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

201641711时许,高速四大队在南林高速安阳东收费站口(84公里)执勤时,执勤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豫EW***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郝某某(男,19734月出生,林州横水镇人)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后经核实驾驶人郝某某的驾驶证在2015128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郝某某漠视交规和侥幸心理行为予以严肃批评。418日,民警朱志强、丁吉生从林州市公安局调取郝某某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依法对驾驶人郝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