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交警执法,谨防“跑”出来的祸端

2016-10-31 15:0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8| 评论: 0|来自: 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摘要: 2016年10月26日9时30分,南阳市交管支队勤务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逆向行驶,民警立即把该车拦下,让驾驶人段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谁知驾驶员为逃避检查,突然猛加油门,致使车辆蹿出2 ...
     2016年10月26日9时30分,南阳市交管支队勤务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逆向行驶,民警立即把该车拦下,让驾驶人段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谁知驾驶员为逃避检查,突然猛加油门,致使车辆蹿出20多米,连续擦撞两辆轿车后摩托车摔倒,造成段某摔伤的交通事故。(据南阳日报)

类似段某这样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检查时为逃避处罚冲卡、躲避和逃跑的案例在交警执法时经常可以遇到。一些交通违法驾驶人面对交警的路面执法,不是积极配合交警执法,服从交警指挥,接受交警处罚,反而在发现、遇到交警执法时采取逃跑、冲卡、躲避等各种形式来逃避处罚,由于他们在逃避处罚时心情慌乱,情绪失控,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极易因情绪波动造成车辆失控,发生翻车、撞击、冲入人群等各种事故,给自己也给他人人身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在这些躲避交警执法的交通违法人员中,大部分仅仅就是为了自己免于处罚而做出的不理智行为,一旦因他们自己的不理智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就会追悔莫及。

交警的路面执法行为就是主动消除司机的交通违法,减少或者消除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风险。如果我们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消除,就会引发各类潜在的安全风险,造成不可预知的严重后果。而违法接受处罚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结果。自己有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交通违法驾驶人就有义务配合交警执法,根据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接受不同的处罚。利用躲避、逃跑或者冲卡等极端方式躲避处罚只会令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错上加错,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安全威胁,甚至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只有我们的违法驾驶人认识到躲避交警执法带来的安全风险,树立自己的责任担当意识,积极配合交警执法,勇于接受交警处罚,才能彻底杜绝躲避、冲卡、逃跑等“跑”出来的祸端,从而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编辑:志芳)